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攀委办发〔2016〕41 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攀委办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攀枝花市第九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数量

  (一)选拔的学科、专业范围。工程科学技术(含自然科学)、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等5个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拔对象。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在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不参与本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在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不参与本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推荐选拔。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且符合年龄条件的,可同时兼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三)选拔数量。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人数不超过40 人,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人数不超过80 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爱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攀委办〔2018〕73 号)精神,本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选拔将适当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倾斜。

  二、推荐条件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条件按照攀委办发〔2019〕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推荐方式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由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攀单位主(代)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组织推荐本地、本部门的人选;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可组织推荐本团体的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推荐人选由其所在的县(区)政府或所属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组织推荐。

  四、推荐要求

  推荐选拔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条件。推荐工作要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人选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确保本人申报材料信息真实准确。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审查推荐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管理期届满的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近5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规范程序。推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层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推荐人选工作单位要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推荐人选,应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征求申报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五、报送材料

  书面材料报送由各县(区)、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攀单位主(代)管部门、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负责。

  (一)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攀单位主(代)管部门、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的推荐函1份(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3. 《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简称《推荐表》)一式2份,A4型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填写《推荐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其中,“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4. 《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1份,A3型纸单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表览》应将推荐人选分别按工程科学技术(含自然科学)、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等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5. 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推荐人选的成果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的人才称号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6. 材料装订要求

  所有附件材料按材料目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人才称号批文或证书、代表论文、著作、纪检部门审查意见的顺序进行装订。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所有的复印材料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综合推荐材料、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县(区)、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攀单位主(代)管部门、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大厦807室,联系电话:3325268、3325130,电子邮箱:503941738@QQ.com)。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推荐表》、《一览表》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攀西人才网站下载。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攀枝花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申报渠道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掌握。

  附件1: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2: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附件3: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