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关闭,全国农产品价格低迷,对我区芒果销售造成较大影响。早熟品种红贵妃等的销售价格曾出现较之往年相比“拦腰斩”的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区的芒果销售工作,保障农业产业顺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仁和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攀枝花市仁和区落实各项措施促进芒果销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拟对我区在芒果销售过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进行奖励补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体。
二、奖励条件
凡与我区芒果种植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签订了服务、购销合同,且主动提供技术培训、兑现合同内容,以不低于合同价收购并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设计往本市外销售芒果,年销量达到200吨以上(含200吨)(销售未成熟芒果、劣质芒果、外地芒果不纳入奖励)的均可以申报。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芒果售量需在2000吨以上。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销售量需在1500吨以上。
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四、申请奖励时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外销奖励需提供资料:(1)与我区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企业签订的服务、购销合同(合同需经所在村、乡审核认可);(2)发货单及资金支付证明;(3)供货方的货源证明(供货方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供货凭证等);(4)申报组织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电商销售奖励需提供资料:(1)购买依据;(2)电商注册页面及销售后台记录;(3)销售的芒果为仁和区所产芒果;(4)销售者户籍或店面应在仁和区注册。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31日之前。
地点: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改革股
(联系人:杨国蓉,联系电话:3897697,13982361036)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