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广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文化系列中初级、广电播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2020年我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如下:
(一)艺术类。
1.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编剧、四级作曲、四级导演、四级演员、四级演奏员、四级指挥、舞美设计员、舞台技术员、美术员、四级文学创作、四级艺术研究、四级动漫游戏师。
2.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编剧、三级作曲、三级导演、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三级指挥、三级舞美设计师、三级美术员、舞台技师、三级文学创作。
(二)图文博类。
1.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员、助理馆员。
2.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三)群文类。
1.群文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员、助理馆员。
2.群文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四) 广电播音类。
广电播音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
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全市新闻机构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攀枝花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攀文广新发〔2017〕142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0〕70 号)、《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四川省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文职改〔1999〕第4号)、《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广播电视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资格条件的通知》(川广职〔2019〕7号)、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人员(职改字〔1986〕13号)文件及我市印发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在申报评审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在聘任时自主确定。
四、申报评审材料种类
(一)单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经评审、审核批准后,市文广旅局、用人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留存一份。在该表“填表说明”页和“基本情况”页之间将承诺书、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胶订成册。
2.破格推荐报告1份。被推荐人员属于破格情形的,需逐级提交破格推荐报告,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再进入答辩及评审程序。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如属于直接申报情形的,须逐级提交直接申报推荐报告,审核、评审程序参照破格情形执行。
3.答辩论文5份。按要求需参加答辩的申报人,提供一篇任现职内公开发表或近期完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
(二)装订成册材料。
以下材料要按照《中(初)职称申报材料目录》依序装订成一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资格证件复印件
(1)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重新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不须提供。
(2)学历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最高学历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还需附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其他学历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订《承诺书》。
(5)书面聘用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非公有制组织人员、企事业单位外聘人员须提供书面聘用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须提供。
(6)申报广电播音专业,需提供播音主持人证或播音主持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2020年度《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反映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的成绩、成果)。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申报初级专业职务的,根据情况而定)。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情况,重点对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说明,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6.业绩材料
(1)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学术、成果总结或证书)。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注:申报初级的除外)。
(2)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报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交15分钟的播音或录像光盘(VCD或DVD)一盘。其中,“新闻”节目5分钟,“专题”节目10分钟。“专题”节目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占节目时间的40%以上。
(2)属委托评审的,需提供委托评审函1份(本系统的除外,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直接委托,县(区)部门由县(区)人社部门委托)。
(3)破格申报人员的需提供破格推荐报告。
五、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破格晋升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晋升;跨职称系列申报)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须进行答辩。
(二)答辩内容。主要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参加答辩人员,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查验健康码,监测体温。
六、材料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件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
(二)县(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三)所在单位应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订成册(不能胶订的,需在齐缝处加盖公章),其他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印章需为鲜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六)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艺术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七)所有申报材料及《一览表》须按下列专业进行分类排序:
1.艺术
编剧、作曲、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舞美设计、舞台技术、美术、文学创作、艺术研究、动漫游戏。
2.图书资料
3.文物博物
4.群众文化
5.广电播音
(八)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途径报送:
1.各县(区)由文广旅局统一报送。
2.市级有关部门由本部门统一报送。
3.市文广旅局直属单位由本单位统一报送。
4.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如属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审核,经文广旅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区)文广旅局报送;如属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文化旅局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送。
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凡属委托评审的,委托单位必须出具委托评审函(注明联系人、电话、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九)除注有“原件”材料袋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其它事项
(一)评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由呈报单位在市文广旅局人事科初审合格后,到市文广旅局财务科办理缴费。
(二)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址: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207),地址:东区人民街76号,联系电话:3311534,3353990。
(五)附件在“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wglj.panzhihua.gov.cn/。
(六)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2020年度申报全市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本)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2020年度申报全市+++++++++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