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攀枝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度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 年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按照修订后的《攀枝花市东区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条件(试行)》执行。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本人对岗申报,凡达到申报初级新闻专业职务条件的人员,均可向东区区委宣传部提出申请。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由单位审核推荐,东区新闻初级职称评委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即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如需答辩,答辩费 60 元),由呈报单位在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初审合格后,到区委宣传部财务室办理缴费。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9 年12月6日—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点: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东区机关办公大楼 804),地址: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联系电话:2232256。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四川省新闻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
5.四川省新闻系列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
6.四川省新闻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9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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