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制定
1.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2.为满足本市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发展需求,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3.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4.本市需要统一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二)修订
1.已发布实施的31项康养产业地方标准中无法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
2.2021年已经或即将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自发布日期起);
3.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因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应当及时修订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报程序
(一)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各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形成《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并将通过遴选后的《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和《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1807629069@qq.com。
三、申报材料
(一)《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二)《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截止后2021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
(二)“5115”工程项目涉及的各相关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以及公民可对照31项康养产业地方标准(详见附件3),对标准内容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报各归口部门汇总。
(三)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对2021年已经或即将超过5年的标准(详见附件3),相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可向归口部门提出标准修订、废止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电话:3343158
地址:攀枝花市机场路106号501室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